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1000L香原料单体提取线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1000L香原料单体提取线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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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1000L香原料单体提取线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676-236010ZB018140)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21日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 001 1000L香原料单体提取线: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3.544900万
元,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温州市洪都轻工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3.800000万元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长征高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8.147900万元,质
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温州市洪都轻工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长征高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中标候选人(温州市洪都轻工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中标候选人(北京长征高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温州市洪都轻工机械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长征高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
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
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 短信 传真 复印件 电
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
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 其他
详见附件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青岛卷烟厂
联 系 人:相先生
电 话:0532-8390888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
联 系 人: 栾女士 李女士
电 话: 83191865/83191895
电子邮件: lczb08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1000L香原料单体提取线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QS-1-ZZZX-23033 0676-236010ZB018140)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21日
一 评标情况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1635449元,不
含税价14473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
务期:1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温州市洪都轻工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1638000元,不含
税价1449557.52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
务期:1年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长征高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1681479元,不含税价1
488034.51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温州市洪都轻工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长征高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温州市洪都轻工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长征高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温州市洪都轻工机械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长征高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
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
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 短信 传真 复印件 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
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
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 其他
1.公示期: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曹县路31号
联 系 人:相先生
电 话:0532-83908884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
邮 编:250014
联 系 人:李女士 栾女士
电 话:0531-83191865 83191895
电子邮件:lczb08 126.com

标签: 1000L 提取 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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