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项目中标公告C分标重2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项目中标公告C分标重2
一、项目编号:GXZC2023-G3-******-GSZX(C分标重2)
二、项目名称:广西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 | 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西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项目 | 广西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2024年6月30日前 | 投标人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环办土壤〔2021〕21号)《广西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废物排查与整治工作方案》(桂环函〔2021〕1969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提交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备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增才,刘功德,周艳玉,潘露芳(采购人代表),韦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文
电 话:0771-*******
附件信息:
标签: 广西涉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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