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不朽》(暂定名)演出制作艺术创作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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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名称:音乐剧《不朽》(暂定名)演出制作艺术创作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音乐剧《不朽》艺术创作服务
供应商名称:杭州南宫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1,97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音乐剧《不朽》艺术创作服务
服务类
名称:音乐剧《不朽》(暂定名)演出制作艺术创作服务采购(C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服务范围:国音乐剧《不朽》(暂定名)演出制作艺术创作服务采购,剧目音乐(原创)、具体涵盖舞美(原创)、灯光、道具、造型、服装、舞蹈等项目的创作设计和制作租赁。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1.音乐部分要求:主创人员需具有音乐剧创作经验。内容要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要充分体现丹东地域文化特色。成品达到高清,声道立体声录音,符合高质量演出效果。 2.舞美部分要求:舞美设计主创人员需具有舞美设计经验,能满足导演和其他主创人员对于舞台演绎的需求,在前期和剧目主创团队的深度交流沟通中进行深化设计,并最终由采购方及剧目导演认可相关设计方案。舞美制作实施时,按照采购方要求和安排,派遣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完整的呈现已经定稿的舞美设计方案。在进入剧场彩排前,需对现场舞美成品装台、灯光调试、机械操作等进行指导,保证演出高质量完成。 3服装部分要求:服装设计主创人员需具有音乐剧创作经验。设计过程中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及本剧导演的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并最终通过审核。服装设计制作需按照剧本内容,除突出人物角色特点外还应充分考虑穿戴的便捷性、舞台服装的舒展性、运输存放及清洁清洗的便利性。服装所用物料具备高品质,材料质量符合相关行业国家标准。 5.灯光部分要求:灯光设计主创人员需具有戏剧类剧目灯光设计经验,灯光效果应符合剧本。 6.舞蹈部分要求:根据剧本内容,对本剧舞蹈部分进行创作、编排和指导,按时参加本剧编排工作,保证本剧演出效果。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1日完成服务,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永财、杨丽、杨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音乐剧《不朽》艺术创作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82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六纬路31号
联系方式:041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
联系方式:0415-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文君
电 话: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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