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诸暨市越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购置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关于2023年诸暨市越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购置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博策2023-11-01

二、项目名称:2023年诸暨市越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购置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总价 (元):*****(元)诸暨市新中义嘉丰商贸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诸三西路15号(西二环路231号)
2投标总价 (元):******(元)诸暨市新中义嘉丰商贸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诸三西路15号(西二环路23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车型1(两轮摩托车)车型1(两轮摩托车)摩托车:豪爵牌;骑行装备:路盾2*****详见招标文件
2车型2(两轮摩托车)车型2(两轮摩托车)摩托车:铃木牌;骑行装备:路盾10*****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云斐,俞天明,冯利品,赵建龙,陈锰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最高不超过壹万伍仟元,不足叁仟按叁仟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越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陶朱街道越都路18号

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博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暨南路21号乐家大厦2幢东单元16~17F

联系方式:182*****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宣晨阳

电 话:182*****3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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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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