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南站部分广告灯箱灯条、电源、供电线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南站部分广告灯箱灯条、电源、供电线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南站部分广告灯箱灯条、电源、供电线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B-TY2023-3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南站部分广告灯箱灯条、电源、供电线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在国内工商管理局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承认并能够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企业,且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三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2.承诺诚信守法经营,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3.承诺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的,不会因为招标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
4.承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5.承认并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铁路各种相关规定。
6.提供3年内火车站、机场等大型场所安装LED灯箱相关项目文件、合同或中标手续。
7.提供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南站部分广告灯箱灯条、电源、供电线路及配套设施安装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国内工商管理局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承认并能够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企业,且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三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2.承诺诚信守法经营,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3.承诺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的,不会因为招标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
4.承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5.承认并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铁路各种相关规定。
6.提供3年内火车站、机场等大型场所安装LED灯箱相关项目文件、合同或中标手续。
7.提供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南站部分广告灯箱灯条、电源、供电线路及配套设施安装方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 13:00至2023年11月22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 18:00,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3楼313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9.其他
2023年1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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