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海上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策展执行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第三届海上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策展执行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项目编号 | ZJXMGL******* |
项目名称 | 第三届海上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策展执行服务项目 |
采购单位信息 | 泉州侨乡文体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少林路385号刺桐时代村AB栋4楼),陈文娟,151*****765 |
采购机构信息 | 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温陵北路354-1号中侨财富中心1703室),蒋珠华,059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结果 | 北京中展丹青展览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16层1601室)、成交金额:*******.00元 |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范围:第三届海上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策展: 展位布置、国际非遗项目展部分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文件的展览地点和展览时间完成项目;海丝非遗展的展位设计与搭建;纪录片拍摄;邀请“洋网红” 服务时间:展览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日。其中,展位布置和项目邀请需在12月7日完成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内容,并在活动结束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由采购人验收确认合格。 |
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90%;100万-500万0.8%×90%;500万-1000万0.45%×90%;1000万-5000万0.25%×90%,5000万-*****万0.1%×9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育清、郑翼松、黄艺琴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供应商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质疑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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