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春街道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万春街道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8CG2023FW208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30236号)

二、项目名称:万春街道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2023-2026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金太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3栋1701-1704室

中标金额:*******.88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万春街道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2023-2026

服务范围:对万春街道全街范围内垃圾开展集中清运。

服务要求:负责全街范围内的垃圾(包含且不限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树木及剪枝)的清运以及乱倒偷倒垃圾的劝导、制止和管理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总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芜湖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和《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体系》。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黎、陈玉梅、翟勇猛、徐斌、许克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100 万元×1.2% (中标价-100 万元)×0.48%

收费金额:*****.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中标单位业绩:(1)义城街道“城乡一体化”义城社区辖区道路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2)当涂县乌溪镇政府办公楼物业、集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开区万春东路        

联系方式:王工 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

联系方式:182*****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景友

电话:182*****098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WH18CG2023FW208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30236号)

二、项目名称:万春街道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2023-2026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金太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3栋1701-1704室

中标金额:*******.88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万春街道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2023-2026

服务范围:对万春街道全街范围内垃圾开展集中清运。

服务要求:负责全街范围内的垃圾(包含且不限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树木及剪枝)的清运以及乱倒偷倒垃圾的劝导、制止和管理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总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芜湖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和《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体系》。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黎、陈玉梅、翟勇猛、徐斌、许克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100 万元×1.2% (中标价-100 万元)×0.48%

收费金额:*****.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中标单位业绩:(1)义城街道“城乡一体化”义城社区辖区道路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2)当涂县乌溪镇政府办公楼物业、集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开区万春东路        

联系方式:王工 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

联系方式:182*****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景友

电话:182*****098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签: 城乡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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