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G353公路标识标线维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雷波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G353公路标识标线维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30*****

二、项目名称:G353公路标识标线维护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亿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333号27栋1楼561号 51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亿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G353公路标识标线维护 雷波县G353公路及对外专用公路标识标线维护服务项目,含下河坝养护站K2644+000-K2650+000;中田养护站K2650+000-K2661+000;马湖养护站K2661+000-k2679+000;箐口养护站K2679+000-K2693+000;汶水养护站K2693+000-K2702+000;五里牌养护站K2702+000-K2710+000, G353线 序号 服务内容 规格 单位 参考数量 备注 1 施划普通热熔型标线G353线中线(黄线)5447㎡ 纵向标线,国标标线涂料(内混玻璃珠含量应不低于 30%),正常使用期间的初始逆反射系数:白色不低于 80mcd.m-2.1x-1,黄色不低于50mcd.m-2.1x-1,厚度1.8mm±0.2mm,面撒玻璃珠 ㎡ 9630 1、单价含材料、实施等全部费用; 2、“参考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付款总价以报价中单价和实际完成数量为准。 2 机械式清除旧热熔标线 旋转刀头铲除 ㎡ 9630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1、按照国家标准对需维护的交通标识标线提供主件和附属材料及机械设备。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经审核核准的工程任务与要求,自行踏勘工程现场,制作施工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工作量,凡是未经核准审批准的擅自实施的工作,采购人将不予以结算。 3、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除紧急抢修与其他特别要求外都必须采取夜间施工,所有施工应保证将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 4、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的相关要求穿戴工作帽等安全防护配 备,严格按要求设置道路交通施工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一旦发生的人 员、设备等安全事故,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和设备,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6、相关技术标准 6.1、标线维护施划服务部分标准规范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2009) 《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2015)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71-2021) 注:上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与规范”以及其他“国家、行业、地方 标准与规范”中涉及的技术要求、相关标准发生变化的,在保证中标价基础上以最新标准为准。 6.2、标志、标牌维护服务部分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 1 部分 总则(GB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 2 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2012)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71-2021)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2015) 注:上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与规范”以及其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与规范”中涉及的技术要求、相关标准发生变化的以最新标准为准。 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凭相关票据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工后凭相关票据支付合同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完整验收资料并交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9、服务地点:雷波县 10、履约验收标准: 10.1、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10.2、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10.3、 是否邀请专家:否; 10.4、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10.5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10.6 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组织验收; 10.7 履约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7 日内组织验收; 10.8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10.9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 10.10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 11、保险: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的人身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2、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要求。 13、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的办法: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4、 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15.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516,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建(采购人代表)、庄会、刘金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2015]299号文件标准,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雷波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锦城镇平安路156号

联系方式: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州锐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黄琅镇太平村太平门组3号

联系方式: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834-*******

凉山州锐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养护 发展中心 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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