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西餐厅招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西餐厅招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023**********-********
二、项目名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西餐厅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上合基地中西餐厅服务费2 | ******.78元 | 上海颐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宝南路58号509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合基地中西餐厅服务费2 |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西餐厅招标项目 |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西餐厅餐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西餐厅餐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本项目服务期3个月 |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西餐厅餐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玉良,钱粹,汪卫民,李风,周欣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颐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的重点性分析较透彻,实施服务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类似服务经验相对丰富,人员配置合理,管理制度详细专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小组打分及评审上海颐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推荐为中标人。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一个工作日。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联系人:戴小军电话:021-********,传真:021-********)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2023年11月19日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信息:
1.3M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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