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预中标结果
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0124 | |||||
招标人 | 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一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4489.385293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 代码 | |||||
二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拟中标人 | 中标金额 (万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已由秀山县水务局以秀山水务发【2015】1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补助投资和自筹。招标人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厂址位于秀山县清溪镇龙凤村观音山山脚下,项目供水规模为一期3万m3/d。铺设输水管道约8.8千米,供水管道约16千米。项目批复总投资13153.63万元。
2.2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本项目为1标段。
2.3招标范围:土建部份:厂区场地平整、厂区道路、厂外道路、厂区围墙、厂区排水渠、厂区边坡及厂区电气沟槽开挖及埋设;厂区至县城供水管道土建工作;厂区构、建筑物:絮凝沉淀池、砂滤池、砂滤池反冲洗泵房、清水池、自用水泵房及高低压配电间、加氯加药间、储药池、回收水池、泥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综合楼、机修仓库、厂区大门及门卫室等,具体从事各项单体基础开挖及回填、主体施工、全部预留预埋件的处理等。
安装工程: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水泵机组、风机、起重设备、托架及支架、厂区供排水管道(含加工件)、原水引入管道、厂区照明电路、管道混合器、搅拌器、吸泥机、污泥处理设备、滤料等供货及安装;厂内0.4kv低压配电柜、厂内电力电缆、电线、变频器(柜)、软启动(柜)、成套控制柜(箱)、低压配电箱、电缆桥架、辅助钢部件供货及安装;厂区至县城供水管道及阀门安装、厂内阀门安装、设备和设施单机单体调试,系统调试。
2.4工程地点:秀山县
2.5计划工期为: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 3 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 12 月 7 日14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 系 人:饶老师 联 系 人:程愿
电 话:186*****962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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