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测中心附楼及服务中心工程预中标结果

质量检测中心附楼及服务中心工程预中标结果


咸宁市质量检测中心附楼及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名称)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ZF-2015ZJ-108

一、招标概况

咸宁市质量检测中心附楼及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名称)于 2016 年1 月 4日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介名称)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2016年1月26日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D 301(开标地点)开标,并于2016年1月26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万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江都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1434.468628

1436.703813

1439.127101

质量目标(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300日历天

300日历天

30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A********11303

A********20101

A********11260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如有)

(鄂)JZ安许证字【2012】007242

湘JZ安许证字【2009】000002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905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胡昂

贰级建造师

********0130

潘水林

贰级建造师

********7655

钱红兵

贰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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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 1月28日16 时至2016年 2 月1 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 咸宁市温泉

联系人: 胡主任

电话(传真): 189*****69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

联系人: 宋工

电话(传真): *******

4.行业主管部门: 咸宁市建设行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573号

联系人: 董主任

电话(传真): *******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办公室

地址: 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301室

联系人: 成工

电话(传真):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16 年 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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