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测中心附楼及服务中心工程预中标结果
质量检测中心附楼及服务中心工程预中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万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江都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1434.468628 | 1436.703813 | 1439.127101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A********11303 | A********20101 | A********11260 |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2】007242 | 湘JZ安许证字【2009】000002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905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胡昂 贰级建造师 鄂********0130 | 潘水林 贰级建造师 湘********7655 | 钱红兵 贰级建造师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1.… 2.… … | 1.… 2.… … | 1.… 2.… … |
获奖信息 | 1.… 2.… … | 1.… 2.… … | 1.… 2.… … |
其它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 1月28日16 时至2016年 2 月1 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 咸宁市温泉
联系人: 胡主任
电话(传真): 189*****69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
联系人: 宋工
电话(传真): *******
4.行业主管部门: 咸宁市建设行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573号
联系人: 董主任
电话(传真): *******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办公室
地址: 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301室
联系人: 成工
电话(传真):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16 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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