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通风橱改造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通风橱改造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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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2小时27分0秒

  • 招标人备案
    • 提交人:

      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3-11-17 1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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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小时1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11-17 12:47:41

    •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27分

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通风橱改造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23ZJGJHW1110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通风橱改造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润丰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天冶路45公里处(庵公村)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台式通风柜

品牌:金润丰

规格型号:1800*850*2350mm

数量:12

单价:4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守海、方君、鹿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 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询价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凤鸣湖南路15号        

联系方式: 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科城北区13栋301室  

联系方式:152*****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建军           

电话:152*****504

4、质疑联系方式:152*****504

5、投诉联系方式:0553-*******

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通风橱改造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23ZJGJHW1110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通风橱改造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润丰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天冶路45公里处(庵公村)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台式通风柜

品牌:金润丰

规格型号:1800*850*2350mm

数量:12

单价:4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守海、方君、鹿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 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询价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凤鸣湖南路15号        

联系方式: 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科城北区13栋301室  

联系方式:152*****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建军           

电话:152*****504

4、质疑联系方式:152*****504

5、投诉联系方式:0553-*******

标签: 实验室通风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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