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汽车衡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汽车衡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汽车衡设备采购【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

公示开始时间:2023-11-20 14: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11-23 14:00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汽车衡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123-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交货期

1

广西智慧称重科技有限公司

******.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0天

2

广西南宁市传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3

梅特勒托利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广西智慧称重科技有限公司

莫华忠

/

2

广西南宁市传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胡光辉

/

3

梅特勒托利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韦浩成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广西智慧称重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广西南宁市传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梅特勒托利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以纸质形式向招标代理或监督机构反馈,联系人:许先生,联系方式:fw_xu@chalco.com.cn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纪委 ,电话:0770-******* ,邮箱:jubao@gxhsxcl.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中

电话: 138*****858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许先生

电话: 189*****343、0771-*******

电子邮件: fw_xu@chalco.com.cn

,广西

标签: 氧化铝 汽车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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