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军用饮食供应站办公场所安保保安项目成交公告
福建省军用饮食供应站办公场所安保保安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军用饮食供应站办公场所安保(保安)项目 | ||
品目 | 服务/社会服务/安全服务/保安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军用饮食供应站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 16:22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宏靖、林清俤、王宁 | ||
总成交金额 | ¥1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恒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609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军用饮食供应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大根路7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恒,0591-********-8609 | ||
附件: | |||
附件1 | 448-1 福建省军用饮食供应站办公场所保安(安保)项目(发售稿11.6).doc | ||
附件2 | 崇武道-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2023-FZSC448-1(招标文件编号:2023-FZSC448-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军用饮食供应站办公场所安保(保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崇武道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冠浦路140号金山浦上台江工业园10号地块21#楼207室
中标(成交)金额:1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崇武道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军用饮食供应站办公场所安保(保安)项目 | 1、负责本单位出入口的治安管理工作,阻止非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或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不允许留宿非采购人单位的外来人员。建立外来人员及物品进出登记台帐; 2、询问来访人是否来自疫区或疫情防控级别较高地区。 3、负责一层停车场车辆的指引和疏导工作,非本单位及工作人员车辆禁止驶入;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查范围、路线进行巡查,并及时做好记录,一量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汇报; 4、负责检查大楼消防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5、负责停车场、值班室的卫生清扫、花卉养护及垃圾清理; 6、代收报刊邮件,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 1、有关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保密条例及操作流程等规定,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不得出现安全责任及泄密事故。 (2)供应商应当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因供应商措施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物品等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采购人造成一定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采购人有需要时,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的人数额外增派服务人员,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服务期内,供应商若发现重大破坏和刑事案件,应及时报警立案并通知采购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损坏的,与供应商无关。 (4)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服务人员的保安员证书原件,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5)供应商在被确定成交后,在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人员须专人专用,如有人员调整须在合同签订前征得采购人同意。。 (6)供应商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调整服务人员,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或终止合同,相关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保安人员须穿戴统一的保安工作制服,着装整洁、整齐,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胡须、蓄长发,上岗时不得戴墨镜; 2、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不得擅离职守、旷工,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不得下棋、打牌,不得会私客,不得酿酒、抽烟、打瞌睡; 3、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处理问题要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态度和蔼,不讲污言秽语、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等侵权行为; 4、保安人员应认真维护好采购人办公大楼区域的治安秩序,发现破坏、恶意污染或其它可疑情况等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置; 5、保安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值班巡逻记录等; 6、保安人员的日常生活用品由供应商负责提供,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使用须报采购人批准),节约用水用电;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宏靖、林清俤、王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3600元包干,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评审信息补充
1、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3、技术、商务响应情况审查情况:福建天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其技术、商务响应情况不符合磋商要求。其他3家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响应情况均符合磋商要求。
(二)代理服务费缴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三)领取成交通知书方式:(1)现场办理:携带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及开票材料至我司财务室办理。(2)邮件办理:将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开票材料(备注:专票或普票)及成交通知书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qq.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军用饮食供应站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大根路7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林恒,0591-********-8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恒
电 话: 059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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