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结果公告

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11-20 至 2023-11-21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艺菲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

供应商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隆顺煤炭经销处

供应商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镇南街1-2号楼中间(西南片区)

中标(成交)金额:70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

货物类

名称:粒沫煤(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A********其他煤炭采选产品)

品牌:红梅

规格型号:粒沫煤 (粒度0-5CM、且粒煤含量25%以上) 1、低位发热量:≥4100卡 2、全水:≤15%. 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1% 4、干燥基灰分:≤30% 5、全硫:≤1% 6、焦渣特征:≤1 7、固定碳≧35

数量:1500

单价:709(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勇、高德春、刘枫、秦岭、李丽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69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实验林场            

地址:抚顺市清原县湾甸子镇              

联系方式:139*****8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泽洋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 -二次招标.doc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采暖煤 实验 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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