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河嘴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施工
石柱县河嘴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施工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1月29日——2016年2月2日)
项目名称 | 石柱县河嘴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242 | ||||||||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嘴乡卫生院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创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毅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浩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创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合同价 (万元) | 161.031463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石柱县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
石柱县城乡建委 | |||||||||
招标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嘴乡卫生院 2016年1月29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9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河嘴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2015〕1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嘴乡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实力、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河嘴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河嘴乡;
2.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200m2,3F,工程投资约174.46万元;
2.4 工 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合同总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8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年1月28日14时30分至2016年1月28日15时00分,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嘴乡卫生院
地 址:石柱县河嘴乡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1幢11层3#、4#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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