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建筑陶瓷企业“一厂一策”报告编制项目结果公示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建筑陶瓷企业“一厂一策”报告编制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QZZB【2023】187 号(招标文件编号:QZZB【2023】187 号)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建筑陶瓷企业“一厂一策”报告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0号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大厦20层2002-2016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4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市建筑陶瓷企业“一厂一策”报告编制项目 | 对全市147家建筑陶瓷企业深入开展实地调研,编制“一厂一策”报告 | 1、 组建专业技术团队5名及以上人员,制定建筑陶瓷企业调查表单,明确现场调研内容。 2 、开展入户核查,记录各建筑陶瓷企业生产规模、产品类型、能源等原辅材料使用、治理设施配套、污染物排放等基本情况,包括对脱硫、脱硝、除尘等治理设施工艺类型、处理能力、建设运行情况、副产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等。 3 、摸清全市建筑陶瓷企业排放现状,为全市147家建陶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方案,提出整改建议,帮扶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绩效等级。 4 、结合上述三项工作成果,梳理形成泉州市差异化管控企业名单,编制泉州市建陶行业“一行一策”调研总结报告,结合错峰生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 自合同签订后1年时间 | 1 、成交人应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宣传、资料整理、现场调研、分析报告等任务要求,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工作成果应符合采购人的验收标准。 2 、成交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应完成全部数量的现场调研工作,同时应拍摄各检查环节的照片并提供无人机拍摄各企业场地全景图像。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要求从策划、实施到编写报告等过程进行全面控制,建立“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对企业调查、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等进行质量控制,为保障项目数据具有完整的专项档案和保密工作,成交人应提供不少于2台便携式高性能计算机用于项目专项服务使用。 4 、成交人应重视安全作业,并对其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和承担一切费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凤茹、张少明、李智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与采购人协商约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人民币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丰泽区-东海街道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北门6层D641室
联系方式:赵先生,联系电话: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陈文清、余雪贞、魏珊珊199*****529、199*****530、199*****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清、余雪贞、魏珊珊
电 话: 199*****529、199*****530、19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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