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中医院项目建设一期食堂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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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11-21 11:28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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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中医院项目建设一期食堂经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111*****11897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中医院项目建设一期食堂经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鸿青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全椒路以西临泉路以北合肥新闻中心综合办公楼及会议展览中心一楼103室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安区中医院项目建设一期食堂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该项目位于城北镇正阳路以东、古碑路以南,设置床位200个,职工约200人,为院本部职工、病员等提供餐饮保障服务。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功立、荣先丙、何继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收费金额: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64-*******

2023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经营 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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