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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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M202304ZB0039/0614SY230907)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 001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辽宁聚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3.960000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辽宁梓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4.800000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辽宁中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4.490000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聚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淳亮/
中标候选人(辽宁梓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宋欣玉/
中标候选人(辽宁中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项丽雪/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辽宁聚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梓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中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聚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梓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中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
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
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 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
式和地址 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
联系人姓名 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 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 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人:联系人: 刘全盛 王工
联系电话:16726255789
三 其他
第一名:辽宁聚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辽宁梓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辽宁中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分公司。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丑家沟村
联 系 人:李冬冬
电 话:138405216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 刘全盛 王工
电 话: 16726255789
电子邮件: syztb001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环境空气质量 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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