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新民花园已配租家庭重新签订《漳州市属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的公告
关于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新民花园已配租家庭重新签订《漳州市属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的公告
因公租房运营管理权限变化,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规范性,切实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更好保障和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拟于2023年11月24日对芗城区新民花园已配租公租房家庭开展重新签订合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同主体更换情况说明
本次重新签订的合同为三方合同,甲方为漳州安居智家住房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安居公司”),乙方为承租户,丙方为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自三方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原有《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将通过三方合同执行。
二、签合同对象
本次重签合同对象为经复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承租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重新签订合同具体安排
根据要求,请租户按照以下安排按时到现场办理合同重签手续:
2023年11月24日 | 08:30-10:30 | 新民花园5幢一单元1-9层 |
15:00-17:00 | 新民花园5幢一单元10-18层 | |
2023年11月27日 | 08:30-10:30 | 新民花园5幢二单元1-9层 |
15:00-17:00 | 新民花园5幢二单元10-18层 | |
2023年11月28日 | 08:30-10:30 | 新民花园6幢一单元1-9层 |
15:00-17:00 | 新民花园6幢一单元10-18层 | |
2023年11月29日 | 08:30-10:30 | 新民花园6幢二单元1-9层 |
15:00-17:00 | 新民花园6幢二单元10-18层 |
四、办理手续地点
新民花园5幢-6幢中间通道
五、重新签订合同准备材料
1.携带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若其共同申请人办理重签的,还需提交其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主申请人建设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建行卡绑定的手机;
3.旧合同。
4.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结清证明。
六、保证金收取标准
所有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房)承租户均需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保证金,原有已缴交保证金的在重签合同时,现场填写《保证金转交申请书》,由区住建局代为转交至漳州安居公司,未缴纳保证金符合重新签订《漳州市属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的对象请提前将保证金等费用存入建设银行卡内。
七、注意事项
1.合同重签需由主申请人本人或其共同申请人到场办理;
2.现场不收取任何现金,请提前将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存入建设银行卡内,同时提前缴清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未缴清的不予办理;
3.未办理建设银行卡的主申请人,请提前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建设银行卡;
4.请各租户在规定时限内办理重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1日
标签: 属公共租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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