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预中标结果
228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预中标结果
合同段 | 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勘察设计 | 第1中标候选人 | 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 薛维梅 | 96.22 |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 41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工程 | 41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 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批复时间为2011年7月19日,一级公路,路线长15.165公里,其中小若岩隧道长3285米。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批复 |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 |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有限公司 | 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批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高速公路,路线全长56.328公里,单座长度1000米以上公路隧道:官山隧道1681.5m,乌岩尖隧道1284m,太平山2号隧道1189.5m,岙岭隧道1007m,湖岭背隧道1461.5m。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批复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228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开评标时间:2016年1月28日
招标人名称: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否决投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陈江 审核人:陈海飞
标签: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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