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第三方提供《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提供《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聘请第三方提供《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41号
中标(成交)金额:69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聘请第三方提供《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类
名称:聘请第三方提供《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C********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次于洪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期限从2023年至2025年。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编制范围包含两个层次: 一是示范县建设层面,即于洪区上报乡村振兴示范县区域范围,涉及全区几个镇几个村。 二是创建方案研究层面,包含于洪区所有乡村范围,通过由线向面的拓展和转变,实现示范县对全域乡村及沈阳市临区县的辐射带动,加快沈阳市全市乡村的振兴发展。
服务要求:1、发展现状与创建条件。 调研于洪区的基本情况、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了解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情况,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分析于洪区在组织领导、发展基础、工作机制、创建积极性、示范带动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并重点分析创建优势和短板弱项。其中,创建优势重点分析近年来于洪区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有效模式,在重点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效、获得的相关荣誉、奖励及国家级示范创建等情况。短板弱项重点是对标阶段性目标,分析创建期内于洪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制约因素。 2、确定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发展思路目标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规发〔2023〕16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上级开展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于洪区的资源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明确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发展思路、实现路径和创建目标,凝练创建主题及愿景定位,制定相应发展指标,保证创建方案指标可量化、可考核。 3、确定于洪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的重点任务 结合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以及相关街道整体产业发展布局,深入挖掘于洪区现状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尊重于洪区自然生态环境、特色资源要素以及发展现实基础,围绕农村居民致富增收,以宜农、生态、绿色、低碳为原则,制定示范县发展引导策略。 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细化创建任务、工作措施、实施路径。 4、明确于洪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的重点项目 依据创建任务,提出创建期内拟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实施主体、预期成效等,并按年度细化任务,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定性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5、明确加强资源整合和政策集成的具体措施和保障措施 在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提出已实施和创建期拟实施的财政、金融、用地、科技、人才等方面政策措施。提出组织领导、机制创新、考核激励、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服务时间: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资料。
服务标准:编制完成于洪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成果,并配合上级部门对成果进行提交、审查、评审等内容,直至形成最终合格的全部成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全利、赵志刚、李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聘请第三方提供《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19-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俏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聘请第三方提供《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11.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