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吉水移民联﹝2023﹞232号
各有关市(州)、水利(水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水利局、财政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
根据《吉林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办法》(吉财农〔2019〕948号)《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吉水移民联〔2023〕57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要求,2023年7月至10月,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开展了2022年度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等十二厅局联合印发的《吉林省关于继续扶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吉财农〔2021〕613号)有关规定及地方水库移扶持基金预算下达情况,2022年度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考核范围包括长春市等36个市、县(市、区),涉及资金3742万元,项目111个。截至2023年10月,累计拨付资金2179.95万元,资金拨付率58.3%。完工并验收项目97个,已完工未验收项目7个、未完工项目3个、未开工项目4个,项目开工率96.4%、项目完工率93.7%、项目完工验收率93.3%。
(二)工作过程。
各市、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及财政部门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工作较为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方面开展全过程绩效自评工作,形成阶段性工作成果。2023年7至10月,由省水库移民管理局、财政厅以及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组成的评价工作组,采取集中评审和实地抽查的方式对36个市、县(市、区)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全面采集、整理、审核、汇总绩效评价相关数据和资料,通过现场查勘、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核实有关情况、复核绩效评价分数,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分析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总报告。
二、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2022年度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按分数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90分(含)及以上为优等次,80分(含)-90分以下为良等次,60分(含)-80分以下为中等次,60分以下为差等次。经评定,“优秀”等次有蛟河市等10个市、县(市、区),占28%;“良”等次的有白山市江源区等22个市、县(市、区),占比61%;“中”等次的有磐石市等4个市、县(市、区),占11%,“差”等次无(见附件)。
(二)评价结论。
一是在项目决策中,绩效目标设定准确,地方基金及时下达,支出方向符合政策规定。二是在项目管理中,组织机构健全,职能分工较明确,资金拨付程序和使用范围合规,预决算及财务工作较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基本合规,实施过程公开公示,做到移民参与和监督,建设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明显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紧密配合,能够按规定开展后期扶持实施情况统计工作并按时报送统计报表,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及时。三是产出指标中,除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实施,各项产出指标基本按照绩效目标完成,完成任务情况较上年度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四是效益指标及移民满意度中,通过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的实施,发挥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有效提高了移民满意度,切实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较为显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移民资金结存量大。
因各地财政困难,资金拨付进度缓慢、拨付率低,导致资金结存量大。截至目前,我省2022年度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拨付率为58.26%。资金拨付率不足5%的县市有9个。其中,农安县、磐石市、通化市、松原市宁江区、白山市5个县市资金拨付率为0%。
(二)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安排不科学,耗时长,项目从立项到招投标手续多,各阶段衔接不畅。同时,部分地区地方财政资金计划下达不及时,且受冬季气候影响有效施工期短,导致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开工建设,影响项目及时发挥效益。年度计划实施的111个项目中,尚有7个未验收;公主岭市、伊通县、白山市、乾安县有4个项目未开工;德惠市、辽源市、松原市宁江区有3个项目未完工。
(三)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
部分项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及移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招投标、合同签订、监理及预决算评审等管理工作不规范。存在中标公示期不足、合同内容不全、未按招标内容签订合同、监理单位资质不合规、监理工作报告内容不全,未按合同约定审核工程结算、结算评审时间滞后等问题。部分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项目档案未按规定保管、缺少必要的盖章、签字、日期、年度计划批复文件等,存在档案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等问题。
(四)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各地虽能按要求开展自评,但存在简化自评程序、自评数据不严谨、未按要求逐项自检考评内容、资料报送超期等问题,自评结果与复核结果存在差异,评价结果“优”等次比例低。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多措并举提高资金到位率。
建议各地采取多样措施,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移民管理机构要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移民管理机构按计划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确保移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助力移民项目早日惠及当地移民群众。
(二)提前谋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建议各地超前谋划,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梳理阻碍项目建设的堵点、难点,列出问题清单,逐个破解,迅速推进。已备案项目年底前仍未开工、未完工、未验收移交的,要建立台账明确项目开(复)工时间、完工时间、验收移交时间等,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按照项目前期、实施过程和验收移交阶段分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努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尽力确保项目当年发挥效益。
(三)加强项目规范管理。
各地以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监管,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程规范有关规定有序开展工作,对项目的前期、实施、验收及移交等各阶段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后续项目如期、规范实施。同时,要重视移民项目内业资材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确保各类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高度重视地方绩效评价工作。
建议各地要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意识,严格按照《吉林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地方基金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资金绩效意识,不断强化业务理论水平,努力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使用效益。
五、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为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2023年第二批及2024年度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以评促管效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吉林省2022年度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结果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16日

标签: 绩效评价 水库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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