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人民法院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蒸湘区人民法院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蒸湘区人民法院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号-1
采购人(全称):蒸湘区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仁贤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6、联系电话:189*****27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1月21日,完成日期:2023年12月21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衡阳市蒸湘区区人民法院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11-2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冰清 委托代理人:吕云丹
电 话:189*****279 电 话:152*****816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蒸湘北路216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红湘路支行
帐 号:430*****463*********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语音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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