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车辆租赁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车辆租赁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陕西民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
联系方式:156*****333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自共享单车投放以来,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但随之出现的乱停乱放现象,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也为城市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保障碑林区城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我局拟租赁一批专业车辆,对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 | 1(项) | ¥172,800.00 | ¥172,800.00 | 服务目标: 共享单车投放秩序维护 1、对碑林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统一清运故障、占道共享单车; 2、对友谊路、雁塔路、长安路等城市主要干道及各地铁站周边共享单车禁停区域进行清理; 3、对共享单车占用市政停车位现象进行清理,缓解市民出行停车难问题。 服务要求: 1.本项目计划租用2辆轻型厢式货车,以碑林区辖区内重点街道为主要服务对象,对共享单车占用市政停车位现象进行清理,缓解市民出行停车难问题。要求每车每日至少开展并完成4趟清运任务,每车次清运单车数量不得少于50台。完成情况须进行每周汇总,由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停放办定时进行监督与检查。 2.每车每月服务费用拟定为7200元,服务内容需包含:清运车辆租用;驾驶员工资;单车搬运、装载、卸车、停放(注:由驾驶员负责);车辆存储场地使用等一切相关费用。 3.对于服务内容,由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停放办工作人员进行月度考核,对不合格的地方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改正。 4、车辆须年检合格、证件齐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车辆营运证、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 5、车辆租赁公司免费提供故障、事故24小时救援服务。 6、负责车辆年检,日常保养和维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7、车辆在保养、维修、年检及车辆发生非人为引起的故障而影响使用时提供替代车辆。 8、为车辆投保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应于车辆交强险到期前30日内购买下一年度车辆交强险,并承担相应费用。 技术要求 租赁车辆基本信息: 1、车辆类型:轻型厢式货车; 2、使用性质:货运; 3、外廓尺寸:5995×2190×3140mm。 |
合同金额: 172,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1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2023年11月16日
2023年11月22日
合同附件: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3年11月22日
标签: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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