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3年音体美学科转岗教师集中培训采购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南陵县2023年音体美学科转岗教师集中培训采购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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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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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1 17: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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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11-22 09: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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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15小时21分

南陵县2023年音体美学科转岗教师集中培训采购

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NLJYJ*******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2023年音体美学科转岗教师集中培训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

中标金额:*****

四、评审专家名单:

徐飞 周太益 刘海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询价;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变更原因:原首选中标单位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主动放弃,由备选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替补为中标单位。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联系电话:177*****93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教育局

地址:南陵县籍山大道

联系方式:055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177*****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177*****931

南陵县2023年音体美学科转岗教师集中培训采购

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NLJYJ*******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2023年音体美学科转岗教师集中培训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

中标金额:*****

四、评审专家名单:

徐飞 周太益 刘海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询价;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变更原因:原首选中标单位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主动放弃,由备选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替补为中标单位。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联系电话:177*****93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教育局

地址:南陵县籍山大道

联系方式:055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177*****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177*****931

标签: 音体美学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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