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第二批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第二批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市〔2022〕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2022年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2〕1115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过项目遴选、系统入库、实地建设等程序,我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实施主体鼎湖区荣溢农场新建冷藏保鲜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实名书面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4号。

  联系电话:0758-*******


  附件:2022年鼎湖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险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验收汇总表


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2日


2022年鼎湖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险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验收汇总表

序号

建设主体

建设地点

设施类型

库容(立方米)

验收结论

建设金额(万元)

补贴金额(万元)

备注

1

鼎湖区荣溢农场

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沙一村

高温冷库1

381.44

合格

78.01

21.353

配套肇实色选机一台

2

鼎湖区荣溢农场

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沙一村

高温冷库2

381.44

合格

合计

762.88


78.01

21.353



标签: 农产品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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