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暂扣交通违法、事故车辆保管及拖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暂扣交通违法、事故车辆保管及拖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S-YYC*******CS-0920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暂扣交通违法、事故车辆保管及拖移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暂扣交通违法、事故车辆保管及拖移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山市信安汽车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文华西路98号 折扣率:8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暂扣交通违法、事故车辆保管及拖移项目):

服务类(中山市信安汽车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暂扣交通违法、事故车辆保管及拖移项目 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暂扣交通违法、事故车辆保管及拖吊服务。 1、车辆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足够的车辆(车辆允许租赁),以满足甲方的拖吊车要求。 (2)合同范围内的拖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均指普通公路、城市道路上的作业,不包含高速公路(下同)。 (3)车辆须配备相应的有效驾照司机及作业人员。 2、车辆状况要求 (1)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合法、完备的证照,不得提供报废、非法车辆参与清障作业,保证车况良好并配备足够、完好的交通清障辅助设备(包括警示筒、警示带等反光标志、拖车辅助轮、磅秤、千斤顶等)及通讯工具。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除交强险外,还应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且保险理赔时限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持续有效。 (3)乙方须配合甲方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硬件设备及光纤,以及配备相应的操作人员,并按甲方规定使用和管理。 (4)服务期内,乙方投入的车辆必须在有效期内,对提供服务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年检等,在原服务车辆不能按时到场服务的情况下,乙方须提供同车型、同吨位的备用车辆(具有合格、完备证照)替代服务,并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3、清障作业服务时间要求:提供全天24小时的各类清障作业。接到甲方发出的清障指令起计,中型作业车辆10分钟内出发、重型作业车辆15分钟内出发提供服务。 4、现场作业要求 (1)应按照甲方制订的拖吊车作业规范实施作业,包括对被拖吊车辆的检查和清点、按要求填写拖车作业单,以及按规范流程进行作业等; (2)拖车作业人员应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3)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如因作业需要违反交通规则的,应经交警同意)及相关规定,规范作业,不影响交通; (4)实施清障作业时,必须有交通警察在场并取得委托(拖车作业单应由在场民警签名确认)。 (5)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不得因作业而造成交通堵塞或损坏市政设施。 (6)车上物品的处理要求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及规范处置被拖吊车辆的随车物品。未经甲方或当事人同意,不得进入被拖吊车辆的车辆内部(包括驾驶乘坐仓以及车尾箱等)。 (7)拖吊进场的要求保证应在暂扣车辆3小时内(以执勤民警强制措施填写的时间为准),将被拖吊车辆拖吊至甲方指定的停车场,并按规定与停车场做好交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于规定时间拖吊进场的,报甲方登记处理。如因乙方违反拖吊车作业规范,导致车辆(含随车物品)进场时与扣留时登记的实际状态不符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8)如现场民警要求将涉案货车拖吊至称重点或治超点进行称重的,必须应予以满足,并在完成称重后,再将车辆拖吊至指定的停车场,费用包含本次成交价内。 5、交通违法车辆的拖吊服务 (1)甲方开展交通整治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拖吊车服务。 (2)乙方应将被拖吊车辆的停放地点及联系方式等,通过文字标示或者其它方式告知当事人。 (3)乙方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关于拖吊交通违法车辆的规定。 6、交通事故、故障车辆的拖吊服务 (1)清理现场时间要求 一般事故应在20分钟内、死亡事故在40分钟内、较大事故及复杂现场在60分钟内清理完毕(时间从现场交警授权拖吊起计,至现场清理完毕并恢复正常通车止),经现场民警或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同意,清理时间可适当延长。 (2)乙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应配备消防器材、水、木屑、沙及破拆器材等,并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血迹、油污、泥土等残留物。 (3)在警保卫或备勤期间,拖吊故障车辆时如当事人要求拖吊至其指定地点的,参与警保卫或备勤的拯救车负责将故障车辆拖吊至不影响交通处,乙方另外指派其他拯救车完成后续作业。 7、交通保障服务 (1)交通保障服务指各项警保卫、大型群体性活动以及中心城区重点路段的拯救车应急清障准备,以及在此过程中按甲方要求的巡逻及拖吊车辆的服务。一般有警保卫备勤及中心城区重点路段的常规备勤。 (2)乙方提供备勤服务的拯救车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及地点进行备勤,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巡逻或拖吊车辆。备勤拯救车必须在甲方发出收勤指令后方可撤离。 (3)乙方应优先确保交通保障服务,经甲方同意,可以调配正在执行甲方其他服务指令的拯救车参与交通保障工作。 (4)备勤期间需要拖吊车辆进入停车场或其他场所的,服务费用按相关规定支付。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到期或合同履行期间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本项目即自动终止合同(以先达到的为准)。 1、乙方对交通违法暂扣车辆应当进行妥善保管并认真登记造册; 2、在对每批被罚没车辆进行处理前,乙方应当认真登记清理,并将数据报甲方,由甲方负责发布公告; 3、在对被罚没机动车进行报废拆解处理前,乙方应当对被罚没机动车进行整理,将车辆移交报废物资回收公司,并不得由于未支付拖车、保管费用而拖延; 3,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卓科(采购人代表)、梁荣华、洪颖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磋商文件执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暂扣交通违法、事故车辆保管及拖移项目 3.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暂扣交通违法、事故车辆保管及拖移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中山市信安汽车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1.50 12.00 10.00 53.50 1 1
中山市全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0.00 0.00 9.44 9.44 2 2
珠海市强兴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0.00 0.00 8.50 8.5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

地 址:中山市三乡镇建设路5号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街道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F幢4层

联系方式:0760-********/181*****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小姐

电 话:0760-********/181*****065

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事故车 交通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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