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历史遗留工业固废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磴口县历史遗留工业固废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磴口县诚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磴口县历史遗留工业固废治理项目 磴HZ2023-001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磴口县历史遗留工业固废治理项目 磴HZ2023-001-01-01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磴口县开标室 |
公示期 |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800 |
工期(交货期) | 30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陈基丞 / 二级建造师/粤 244*****022***** |
企业业绩 | 企业业绩:1、芜湖市垃圾处理厂飞灰处置及封场工程; 2、广安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安全填埋场工程; 3、衡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封场工程; 4、黄石市西塞山垃圾填埋场续建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飞灰安全专区); 5、磐安县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 6、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黄金苑 3#地块治理项目; 企业荣誉:1、2021 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 2、2021 年度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优质工程); 3、2020 年度湖州市飞英杯市政工程质量奖;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张才军/高级工程师/SZ(2012)*****;安全员:马文科/粤建安C3(2017)*******;质量员:赵志超/044*****944********;资料员:谭超/044*****944********;材料员:吴海波/044*****944********;施工员:林清禧/044*****944********;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500 |
工期(交货期) | 30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苗宝峰/ 二级建造师/蒙215*****9711 |
企业业绩 | 企业业绩:1、长寿经开区工业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危险废物柔性填埋场工程; 2、济南高新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二标段施工(济南高新区庄科片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二标段施工); 3、扎鲁特高技术煤化工产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工程施工标段; 4、绵阳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填埋区)-填埋场基础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赵扬扬/高级工程师/A*********;安全员:陈坤/蒙建安C3(2022)*******;质量员:张波/015*****000********;施工员:何宣民/ 015*****000***00113 ;资料员:耿雨晴/01522114000***0***3;材料员:张俊萍/ 015221110001600000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贵州万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6509322.0800 |
工期(交货期)天 | 30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渠付建/ 二级建造师/贵2522014201500301 |
企业业绩 | 企业业绩:1、婺源县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再利用(二期)垃圾填埋场封场覆绿项目 ; 2、凯里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设项目; 企业荣誉:1、2021 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三等奖;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沈洪亿/高级工程师/黔特高191099398011 ;安全员:罗明华 /黔建安 C3 (2019)0011127 ;质检员:刘丹 /052171069521;施工员:吴起荣 /0521710495217000014 ;资料员:杨梅梅/052171149521700***0 ;材料员:聂先超 /052171119521700006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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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历史遗留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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