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法律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法律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法律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3 10:42|发布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

2、订单号:FWJJ******23008*****

3、采购总预算金额:25.0(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7.0(万元)

5、采购单位:湖北省财政厅

6、联系人:陆敏

7、联系电话:********

8、成交供应商:湖北左岸律师事务所

9、成交日期:2023-11-23 10:41:55

10、执行方式:竞价

11、成交内容:

采购品目:法律服务

采购需求:湖北省财政厅法律顾问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一、实质性条件供应商需相对固定安排1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的工作人员常驻采购人指定场所现场办公。派驻人员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二、主要工作内容(一)法规制度建设咨询服务  1.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草案、政策文件中涉及财政职能的内容的审核工作并提出意见或建议;2.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3.为涉及市场主体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具体政策措施文件提供公平竞争审查,并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4.参与推进财政工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论证建议或研究报告。(二)行政复议咨询服务做好财政被行政复议事务工作,接收被行政复议申请资料、制作行政复议答复书,办理被复议案件的登记、归档等工作并按要求定期提供案件统计分析资料。(三)法律诉讼服务  对采购人行政、民事诉讼事务的安排及时响应,并提供法律诉讼服务。切实有效维护采购人的权益,有效协助采购人规避或者降低法律风险。(诉讼案件费用包含在总价内,不再另行收费)。(四)行政行为法律咨询服务  1.为重大执法决定、重大违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办理厅内行政执法文书、信息公开告知书、涉法事务文件、厅机关合同等的审核工作。(五)财政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  1.协助进行普法宣传,协助组织各种重大、专项普法活动。参与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参与“八五”普法的评估总结工作等;  2.参与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及时培训。(六)办理其他法律咨询、合规性咨询工作三、具体要求(一)工作模式由甲方和经政府采购确定的顾问律所协商确定1名合伙人律师作为团队负责人,3名以上涉及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和律师助理组成人员相对稳定的律师服务团队,提供现场办公和非现场办公相结合的法律服务。顾问律所须固定安排1名工作人员常驻甲方现场办公,工作时间与甲方工作时间一致。合同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改常驻人员。(二)律师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律师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应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较高职业道德修养,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其中团队负责人应熟悉国内外财税法律制度,具有三年以上的专业服务经历,法律业务能力强,可以调动全所资源提供服务,对团队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及办理的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团队至少有1名律师具有三年以上民事、商事法律服务经验;驻甲方现场办公的律师具有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方面的专长,具有争议解决的经验,且掌握一定的财经政策知识,具备优良的沟通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文字写作能力。(三)**要求供应商对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知悉的采购人**、非公开信息等负有**义务。(四)利益冲突回避要求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不得为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提供法律服务。(五)其他要求  为采购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应妥善保存完整工作记录;对相关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及文档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服务响应说明:本所律师具有担任省国资委、省交通厅高管局常年法律顾问,并在顾问单位常年驻点服务的工作经验。此外还有省政府采购执行中心提供法律顾问,为省财政局、省采购中心代理行政诉讼的工作经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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