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结果公告

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11-23 至 2023-11-24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曹晓晨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醛酮类化合物分析仪器设备

供应商名称:北京致胜创新科技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昌平区城南街道振兴路35号院1号楼6层636室

中标(成交)金额:3,25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醛酮类化合物分析仪器设备

货物类

名称:气相色谱仪(非甲烷总烃专用)、液相色谱仪(A********环保监测设备)

品牌:赛默飞

规格型号:TRACE 1600、Vanquish Core

数量:10

单价(元):******.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晓军、管地、杨震华、金炳华、郭思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醛酮类化合物分析仪器设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9,84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确定时间:2023年11月23日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6)北京致胜创新科技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405-15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平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 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建设项目 (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醛酮类化合物分析仪器设备

供应商名称:北京致胜创新科技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其他:分项报价表.jpg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挥发性有机物 能力 监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