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场外配套给排水工程管材中标结果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场外配套给排水工程管材中标结果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场外配套给排水工程管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场外配套给排水工程管材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494-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708号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球墨铸铁管,DN250,12591米,165.75元/米;弯头,DN250,26个,486.9元/个;三通,DN250*DN65,10个,390.6元/个;三通,DN250*DN75,7个,390.6元/个。
交货期:根据采购单位要求随工程进度供货。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1月15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6年2月3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洛阳军择商贸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00元,地址为:洛阳市洛龙区南苑一路北侧九鼎中和湾。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金明旭、李建民、李向红、邱炯、王丽虹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积翠南街5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 ********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3日
招标
|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