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7南京至德令哈公路玛沁经昌麻河至花石峡段公路改造工程房建设施施工招标信息公开

G347南京至德令哈公路玛沁经昌麻河至花石峡段公路改造工程房建设施施工招标信息公开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玛沁县大武镇,终点位于花石峡镇,路线全长198.296公里。房建设施包括新建江前养护工区1处、昌麻河养护工区及服务区1处,维修改造花石峡养护工区1处、花石峡养护大队1处、安俄勒养护工区1处。房建主体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8度,抗震等级二级/三级,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类,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Ⅰ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江前养护工区、昌麻河养护工区及服务区,维修改造花石峡养护工区、花石峡养护大队、安俄勒养护工区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江前养护工区、昌麻河养护工区及服务区,维修改造花石峡养护工区、花石峡养护大队、安俄勒养护工区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1.3 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

1.3.1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760477*****001

标段名称:G347南京至德令哈公路玛沁经昌麻河至花石峡段公路改造工程房建设施MHFJ-1

桩号:/

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新建江前养护工区位于K41+420处,用地面积14.95亩,总建筑面积2233.6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机械车库、物资库、设备用房、生态氧吧、温室大棚、门卫室、旱厕共8个单体。 新建昌麻河养护工区(同址分建昌麻河服务区)位于K122+950处,与昌麻河服务区同址分建,总用地面积42.18亩,总建筑面积3312.4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宿办楼、设备用房、温室大棚、物资机械库、生态氧吧、门卫室、旱厕、服务区综合楼共8个单体。 维修改造花石峡养护工区提升改造后总建筑面积 1255.09平方米,其中拆除新建建筑面积182.38平方米,维修改造建筑面积1072.7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新建厨房及水泵房、旱厕共2个单体,维修改造1号库房、2号库房、3号综合楼共3个单体。 花石峡养护大队维修改造建筑面积153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维修改造门卫室、食堂、综合楼、9号库房共4个单体。 安俄勒养护工区提升改造后总建筑面积922.33平方米,其中新、扩建建筑面积482.79平方米,维修改造建筑面积342.99平方米,完全利用96.5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厨房及水泵房、储藏室共2个单体,扩建玻璃廊道1处,维修改造1号办公用房、2号办公用房、3号库房共3个单体(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预计施工工期:584.0天

缺陷责任期(月):24个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号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MHFJ-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财务要求

MHFJ-1

投标人2022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MHFJ-1

近8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通过交(竣)工验收,且在国内独立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的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MHFJ-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若投标人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C、D级。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注: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 段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MHFJ-1

项目经理

1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近8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担任过 1 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MHFJ-1

项目总工

1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近 8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担任过 1 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1,本表人员应在《资格审查资料》表(十)“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中填报。投标人应根据本附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附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的注册单位(聘用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如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其电子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可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可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中查询到。如从上述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认定;

4.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若职称证中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投标人对该职称证专业属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承诺,否则该职称不予认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5. 本表中近8年指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已交(竣)工项目上的任职结束时间在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公路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号

联 系 人:荔继华

电 话:097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

邮 编:******

联 系 人:何晓东

电 话:0971-*******

2023年11月23日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最终得分相等时,则按工程量清单第900章合计金额较低的投标人优先;(2)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干线公路)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条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形式提交,格式以提供机构格式为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5)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条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条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抽取值范围:/

?方法四:招标人设置初始控制价A控、最高投标限价系数K上和评标基准价系数K基,由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现场抽取最高投标限价系数K上和评标基准价系数K基。并且计算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时,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价格不予下浮(主要材料费用按A控的N计)。

最高投标限价:A上=A控×[(1-N)×K上+ N]

评标基准价:A基=A控×[(1-N)×K上×K基+ N]

N=0.3~0.5。

其中K上抽取值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系数K上,取值范围:0.910—0.930(取值包含范围上下限,取值步长为0.001,共21个数值);K基抽取值范围:评标基准价系数K基,取值范围:0.860—0.880(取值包含范围上下限,取值步长为0.001,共21个数值)。式中N:按40%计;K上、K基系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在第二信封投标文件开标会议现场随机抽取。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投标报价

评标价得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1.5;E2=1,中间值采取内插法计算得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1条评标方法补充以下内容:

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批招标项目)中,当同一投标人进入前3名的标段数量大于该投标人允许中标标段数量时,应按该投标人允许中标标段数量、各标段评标基准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后的最新排名顺序,首先确定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确定各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最后确定各标段第三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中标候选人资格确定原则如下:(1)保留排序在前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排序在后标段的排名;(2)排序相同时,优先保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其他标段的排名;排序相同的标段均为联合体投标或者独立投标时,则保留投标报价较高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其他标段的排名;(3)当某标段排名仅有一家时,则优先保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排名。

中标候选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个工程子目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9项规定的不平衡报价情形且须调整不平衡报价的,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子目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各中标候选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以下原则对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子目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程子目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工程子目单价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须与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前的投标报价保持不变(须与开标时的投标报价一致);

(2)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应确保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子目(固定价格子目除外)的单价不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130%、不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70%;

(3)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计算: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9项;

(4)调整后的工程子目单价作为签订合同和计量支付的依据。

上述内容不适用。“第1条评标办法补充以下内容”不适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告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准、《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该信用评价等级仅指干线公路的信用评价等级)。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二)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和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标准”修改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文件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形式提交,格式及内容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投标人填写的“诚信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3)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形。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计算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各分项限价。(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修改为:(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干线公路信用评价等级得分:AA级,得0.4分;A级,得0.2分;B级,得0分。投标人综合评分等于评标价得分与信用评价等级得分之和。

标签: 改造工程 信息公开 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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