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高新区清水河、团结渠、红旗渠、桤木河河道管理维护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高新区清水河、团结渠、红旗渠、桤木河河道管理维护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230*****-1

二、合同名称:高新区清水河、团结渠、红旗渠、桤木河河道管理维护

三、项目编号:N510*****230*****

四、项目名称:高新区清水河、团结渠、红旗渠、桤木河河道管理维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区管委会6楼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

联系方式:0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高新区清水河、团结渠、红旗渠、桤木河河道管理维护 1(项) ¥2,196,114.64 ¥2,196,114.64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河道巡查 m ***** 2 河道栏杆保洁 m ***** 3 陆域清扫保洁 ㎡ ******.5 4 河床打漂及清理 ㎡ ****** 5 河道日常清淤维护 m3 8524.11 1.1河道规模(以现场为准) 1.1.1桤木河长4285米,宽10米,淤泥深度0.1米,河道保洁宽度单边3.5米; 1.1.2团结渠长1566米,宽7米,淤泥深度0.1米,河道保洁宽度单边3.5米; 1.1.3新三斗渠长6108.5米,宽4米,淤泥深度0.1米,河道保洁宽度单边3.5米; 1.1.4清水河长*****.5米,宽37米,河道保洁宽度单边3.5米; 1.1.5南北大道排洪渠(左岸)长2500米,宽14米,淤泥深度0.1米,河道保洁宽度单边2米; 1.1.6天王堰(暗渠)长800米,淤泥深度0.1米; 1.1.7若河道为单边管护,则河面管护宽度为河道宽度的二分之一; 1.1.8河面管护面积按照管护岸线长度*二分之一河道宽度计算。 2.人员最低要求 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河道维护人员25名(年龄60岁以下)。 2.1.2 设备配置 本项服务至少须配置:工程抢险车辆2辆、两轮巡逻车1辆/人、便携式水质多参数检测仪1套、应急柴油发电机2台、抽水泵4台、静音发电机组1套(30KW)、便携式潜水泵(200m3/s)1台;工作记录仪2部,智能手机1台/人。 实际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2.2 河道管护服务内容与要求 2.2.1 清淤。(1)冬春二季定期清淤,确保河床淤泥不超出水面;(2)随淤随清,确保河道行洪畅通;(3)服务区域所列清淤量为年度计划清淤量,根据采购人日常需求,调整需清淤河道及清淤范围,及时开展清淤工作,年度总实施清淤量不超过计划清淤量;(4)中标人应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年度清淤计划报采购人确认后实施,并按有关规定对淤泥进行处置。 2.2.2栏杆管护。(1)对河道护栏进行日常保洁,做到栏杆无尘土、无张贴物、无污渍、无乱涂乱画等;(2)对铁质栏杆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除锈、刷漆;(3)对偷盗和损毁的栏杆,应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采购方,并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和临时防护措施,并于每月末上报当月栏杆管护、维修进展情况。若因中标人未及时告知采购人相关栏杆情况,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2.3河道水域管护。(1)对河道水域进行打漂及日常保洁,确保无面源垃圾;(2)对河道内存在的行洪障碍物应在30分钟内报采购人,并在24小时内进行清除;(3)对桥脚、水闸、拦漂设施前的垃圾及时清理;(4)对河道内排水口及周围进行清洗,确保无排污痕迹。 2.2.4 河道两岸管护。(1)做好河道两岸3.5米范围的日常环境卫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理、捡种物清除、违章搭建拆除、私设广告牌拆除等;(2)积极配合绿化管护单位做好日常绿化带环境卫生工作。如遇各级督查检查、城乡环境卫生测评等重要保障,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安排,配合绿化管护单位做好河道两岸(不局限于3.5米)环境卫生工作,确保高新区顺利通过各项检查、考核。 2.2.5 水质巡查。(1)中标人应对管护区域内有排水情况的排口,进行水质快速监测,监测指标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当日水质巡查情况(含水质快速监测数据)报告采购人、相应排水管护公司及第三方管理平台;(2)对连续排污口、新增排污口、输入性污染、临时突发异常排污等重大水质变化情况,第一时间电话报告采购人、相应排水管护公司,安排专人盯守,实时报告截污进展,并于当天17:00前将上述情况以图片加文字(含水质快速监测数据)形式书面报告采购人;(3)如遇各级督查检查,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前做好保障点位的水质快速监测工作,并安排专人蹲点巡查保障。 2.2.6 河堤管护。(1)对河堤(梯步)垮塌、损毁、河堤装饰砖等附属设施损毁等问题,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采购人,并在24小时内设置警示标志和临时防护措施,并于每月末上报当月河堤管护、维修进展情况。若因中标人未及时告知采购人相关河堤情况,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河堤装饰砖等附属设施,因故损毁的,可以找到相应责任人的,由相应责任人负责更换恢复。 2.2.7 河道各类公示牌管护。(1)对河道各类公示牌(包括但不限于河长制公示牌、河道警示标识牌、雨水口标识牌、排污口标识牌等)进行日常管护,包括保洁、对遮挡、倒伏公示牌的复位等;(2)对缺失、损毁的公示牌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采购人,并于每月末上报河道各类公示牌管护、更换进展情况。 2.2.8 暗涵清淤。(1)中标人需每年完成一次暗涵清淤,包括新白杨沟暗涵段、老白杨沟整段;(2)中标人应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清淤方案

合同金额: 2,196,114.64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陆仟壹佰壹拾肆元陆角肆分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3.11月成都高新区(西区清水河、团结渠、红旗渠、桤木河河道)河道管理维护服务合同.pdf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标签: 河道管理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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