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2015年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北部新区2015年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437 | |||||||||
招标人 | 重庆北部新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重庆市北部新区公路管理所)、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北部新区2015年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天远道路发展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振鹏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巨通交通安全设备制品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天远道路发展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579.9186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北部新区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北部新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重庆市北部新区公路管理所)、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2月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4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北部新区2015年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北部新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重庆北部新区公路管理所),建设代理业主为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部新区。
2.2建设规模:对丁香路狮子坪轻轨站、恒山东路与簧竹路、天山大道与金通大道路口、恒山东路与嵩山中路十子路口、金通大道康美段、海桐路、鸳鸯北路、长安福特周边、金童路与栖霞路路口、平场工业园部分路段、龙健路与龙安路交叉路口等11处路段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对丁香路狮子坪轻轨站、恒山东路与簧竹路、天山大道与金通大道路口、恒山东路与嵩山中路十子路口、金通大道康美段、海桐路、鸳鸯北路、长安福特周边、金童路与栖霞路路口、平场工业园部分路段、龙健路与龙安路交叉路口等11处路段进行增设交通信号设施及标志、标线、路口交通渠化、增设信号灯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为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生产商投标:
A、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
B、具有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C、201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工作内容含信号灯安装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D、外地企业需在重庆市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进行备案。
3.1.2代理商投标:
A、具有相应设备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
B、具有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相应生产商出具的有效产品销售唯一授权证明;
D、所供产品的生产商应满足3.1.1条A项的规定;
E、201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工作内容含信号灯安装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F、外地企业需在重庆市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进行备案。
3.2同一产品的生产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一个生产商不能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3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自行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货物及服务需求一览表、图纸及答疑、补遗等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不交招标文件资料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北部新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代理业主: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北部新区公路管理所)
地 址:重庆渝北区翠渝路2号 地址:江北嘴金融城2号T1栋19楼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传真:139*****63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15楼
联 系 人:王涛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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