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三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三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三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30382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三期)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中标金额:壹仟柒佰陆拾陆万元零伍分(¥********.0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三期)项目 服务范围:1、智能基础设施扩建:本次建设范围对裕安区共 20 个小区进行推进建设,建设包含车辆识别、楼梯口电动车监测、物联网感知设备等,构建社区感知网,为智慧社区提供基础支撑。 2、智慧旅游景区监控系统:布控设备主要以人脸监控设备为主,以达到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对监控区域内的人脸进行实时检测、识别和分析。景区通过实时监测、信息发布、预警上报、限流疏导等对景区客流进行控制,同时可以在热门子景区出入口进行人数统计。 3、智慧社区综合调度指挥系统:建设一套 4G 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执法人员执法时,执法人员将现场拍摄的执法过程,实时回传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领导通过电脑或大屏了解执法现场情况,进行远程现场指挥。通过预留 4G 移动执法系统接口,可实现与第三方视频平台、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等网络的融合联动。融合联动后,可帮助执法机关提升指挥调度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解决众多系统的有机整合,实现系统互联、信息共享、平台融合的能力,做到“快速反应、扁平指挥、综合应对、有效预防等”。 服务要求:建立稳定的运维保障体系,组织开展以下运维保障服务工作: (1)在线服务:应根据招标人相关要求提供 7×24 小时在线服务。 (2)运维期内提供包括巡检、维护、维修、故障排除、系统优化、配合软件升级、应急服务、数据容灾在内的多项服务。 (3)设备巡检、维护:维保期间,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的后端设备巡检以及不少于每半年一次的前端设备巡检;故障自动告警后主动响应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日常巡检应在完成后 3 日内提供巡检报告。 (4)安全巡检:每月不少于 1 次设备实施系统性检查。 (5)故障处理:应能实时响应系统故障自动告警,维修人员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修复。 (6)系统优化:根据巡检报告及用户需求提供优化方案,经招标人认可后执行系统优化。 (7)技术培训:须提供一般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和技术人员的原厂技术培训,使其具备数字化信息系统操作管理维护能力。培训应分类进行,包括技术人员培训,操作员培训等。 (8)时限要求:项目涉及的硬件质保、系统维护免费期限为本项目运营期限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服务内容须完全满足《安徽省地方政府非标准专项债券裕安区基层综合治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裕安区基层综合治理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伟、徐梅、张利军、杨峰、司友唤、林启春、张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8.8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原裕安区妇幼保健院 4 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沃盛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楼2110
联系方式:056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三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30382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三期)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中标金额:壹仟柒佰陆拾陆万元零伍分(¥********.0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三期)项目 服务范围:1、智能基础设施扩建:本次建设范围对裕安区共 20 个小区进行推进建设,建设包含车辆识别、楼梯口电动车监测、物联网感知设备等,构建社区感知网,为智慧社区提供基础支撑。 2、智慧旅游景区监控系统:布控设备主要以人脸监控设备为主,以达到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对监控区域内的人脸进行实时检测、识别和分析。景区通过实时监测、信息发布、预警上报、限流疏导等对景区客流进行控制,同时可以在热门子景区出入口进行人数统计。 3、智慧社区综合调度指挥系统:建设一套 4G 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执法人员执法时,执法人员将现场拍摄的执法过程,实时回传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领导通过电脑或大屏了解执法现场情况,进行远程现场指挥。通过预留 4G 移动执法系统接口,可实现与第三方视频平台、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等网络的融合联动。融合联动后,可帮助执法机关提升指挥调度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解决众多系统的有机整合,实现系统互联、信息共享、平台融合的能力,做到“快速反应、扁平指挥、综合应对、有效预防等”。 服务要求:建立稳定的运维保障体系,组织开展以下运维保障服务工作: (1)在线服务:应根据招标人相关要求提供 7×24 小时在线服务。 (2)运维期内提供包括巡检、维护、维修、故障排除、系统优化、配合软件升级、应急服务、数据容灾在内的多项服务。 (3)设备巡检、维护:维保期间,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的后端设备巡检以及不少于每半年一次的前端设备巡检;故障自动告警后主动响应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日常巡检应在完成后 3 日内提供巡检报告。 (4)安全巡检:每月不少于 1 次设备实施系统性检查。 (5)故障处理:应能实时响应系统故障自动告警,维修人员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修复。 (6)系统优化:根据巡检报告及用户需求提供优化方案,经招标人认可后执行系统优化。 (7)技术培训:须提供一般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和技术人员的原厂技术培训,使其具备数字化信息系统操作管理维护能力。培训应分类进行,包括技术人员培训,操作员培训等。 (8)时限要求:项目涉及的硬件质保、系统维护免费期限为本项目运营期限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服务内容须完全满足《安徽省地方政府非标准专项债券裕安区基层综合治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裕安区基层综合治理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伟、徐梅、张利军、杨峰、司友唤、林启春、张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8.8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原裕安区妇幼保健院 4 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沃盛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楼2110
联系方式:056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工
电 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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