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暂名画册编印出版及新媒体宣传二次成交公告
《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暂名画册编印出版及新媒体宣传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暂名)画册编印出版及新媒体宣传(二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林业局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16:4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叶英贰 、 邱燕兰、温爱萍(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3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莹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林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冶山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温女士/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莹莹/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FJGC[DY]*******-1(招标文件编号:[******]FJGC[DY]*******-1 )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暂名)画册编印出版及新媒体宣传(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画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12层
中标(成交)金额:3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画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 风景名胜区画册编印出版及新媒体宣传 | 画册编印出版及新媒体宣传 | 编印画册2000本,需正式出版及延伸视频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验收完毕后交付采购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英贰 、 邱燕兰、温爱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审查: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资格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福建画报社有限责任公司的报价资格符合要求。
2、备案编号:CGXM-2023-******-*****[2023]*****。
3、成交日期:2023年11月24日(项目编号:[******]FJGC[DY]*******-1)。
4、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何婉璐/0591-********)、负责人(吴晓君、唐丽玉、李水清/05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林业局
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
联系方式:温女士/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郑莹莹/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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