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长弄堂生活垃圾清运合同签订
诸暨长弄堂生活垃圾清运合同签订
一、 招标主体:诸暨绿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 招标内容:诸暨长弄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三、 区域范围: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人民中路118号
四、 投标报名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同类工作经验,投标单位必须有合法经营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标。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3、 参加应答单位营业范围需符合本次服务要求,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注册年限2年(含)以上,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与绿城中国下属各公司无任何诉讼纠纷。
4、 需提供近2年,关于生活垃圾清运的合同;
5、 特别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须同时满足才能符合入围条件。
五、 招标人将对报名的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的供方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入围情况及不入围理由我司将不另行通知。
六、 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阳光招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2、 本次区采只接受绿城阳光招采平台在线报名(https://lczc.gtcloud.cn/)。(注册报名流程请详见招标平台操作手册及咨询热线)。
七、 资料提供
详见公告《供方基本信息表》内所需文件,于报名截止前将盖章文件(快递形式)和电子文档(邮件形式)同时发至联系人处。
八、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 孙科佼
联系电话: 188*****128
联系邮箱: *********@qq.com
联系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西施大街77号诸暨青悦城5楼商管综合办公室
九: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规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序号 | 处罚项 | 处罚条款 | |
1 | 投标入围 |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 【1】第1次违规:在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个月。 【2】第2次违规:绿城合格供方等级降一级,且在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6个月。 【3】第3次违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质。 |
2 | 投标询标 | 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在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3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质。 |
发现串标、围标现象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3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质。 | ||
发现行贿现象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列入“黑名单”。 | ||
3 | 决标 | 决标后不签合同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3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质。 |
4 | 履约 | 履约过程未达成年初项目经营计划目标节点,经协调仍未达到全同约定要求 | 在绿城集团范围内禁止一切项目投标,停标时间视其改正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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