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照明节能改造服务预中标结果
路灯照明节能改造服务预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凤山县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鼎策HCZB-2015-1215
三、项目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中标公告公示日期:2016年02月05日至2016年02月18日(七个工作日)
五、评标信息:
截标时间:2016年02月05日11时00分
截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部(河池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第三开标室
专家评委:陆波、张艳丽、谭祖嵩、巫太炎、韦玉匀
六、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桂物金岸制冷空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叁拾捌万壹仟捌佰壹拾元整(¥*******.00元)
施工期:至合同生效之日起5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服务期:三年;质保期:一年。
注册建造师:马志荣注册编号:桂********0105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南宁华拓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肆拾贰万零陆佰贰拾元整(¥*******.00元)
施工期:至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服务期:三年;质保期:一年。
注册建造师:陈新注册编号:桂********7584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东明照明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肆拾壹万伍仟零叁拾贰元整(¥*******.00元)
施工期:至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服务期:三年;质保期:一年。
注册建造师:罗昌壬注册编号:桂********6107
七、本次招标的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董工****-*******传真:****-*******
3.联系地址: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河池分公司(金城江区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澜阁B座1705室)
4.邮编:547000
八、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凤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
凤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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