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昊成嘉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消毒餐具处置结果公示

廊坊市昊成嘉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消毒餐具处置结果公示

廊坊市昊成嘉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消毒餐具处置结果公示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27
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廊坊市昊成嘉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消毒餐具

我局于2023年8月31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不合格检验报告书一份,标示被抽样单位为:廊坊市昊成嘉丰餐饮有限公司,抽样日期:2023-08-01,规格型号:/,样品为:“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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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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