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食堂厨具预中标结果
第一中学食堂厨具预中标结果
采购人 |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 联系电话 | ****-******* | |||||||
地址 | 隆阳区黉学街7号(近玉泉路) | |||||||||
采购代理机构 |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食堂厨具项目采购 | 项目编号 | 保招代〔2015〕250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用途 | 数量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数量 | ||||||||
采购预算 | 171.50万元 | 招标公告日期 | 2016年1月21日 | |||||||
开标时间 | 2016年2月14日 | 开标地点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云南振福达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00元 | 得分: 95.22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保山云志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00元 | 得分: 94.79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昆明鑫玉厨具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00元 | 得分: 84.97分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鲁仕军、杨亚海、杨华昌、苏德刚、郭卫疆 | ||||||||||
1、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按财库[2015]135号文规定,公示期2016年2月15日。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后,请第一中标候选人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 ||||||||||
监督电话 |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
采购人意见 | 同意发布 | |||||||||
发布日期 | 2016年2月15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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