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中标结果

专用设备中标结果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专用设备采购成交公告(项目编号:GXZC2016-J1-0022-ZC)


依据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关于“专用设备采购” 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的要求,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海市海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于2016年2月15日就专用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将本项目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北海市海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北海市长青北路海城区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人:庞婷文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楼B室

联系人:庄海宁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6-J1-0022-ZC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法科贸易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2号嘉和?南湖之都7层714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数量、总价、服务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执法记录仪

9



1000

2

药用恒温冰箱

8



2700

3

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

8



36500

4

金标读数仪

2



8700

总报价

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元)

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

五、谈判小组名单及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吴建燕、黄永康、胡萍。

评审(谈判)日期:2016年2月15日

评审(谈判)地点: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16楼B室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采购公告期: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6日

成交公告期: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4日

七、公告说明:

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质疑联系部门: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投诉联系部门: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 电话:077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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