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防汛物资调运设备采购项目

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防汛物资调运设备采购项目

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防汛物资调运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FAHN*****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防汛物资调运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尚贤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东江村民委员会A栋办公楼5-055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玖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 (元) 备注
1 1.2吨蓄电池叉车(核心产品) 合力 CPD12SQ-HB14 1 ***** 依据最终报价,则该核心产品经磋商后价格为*****.07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世琼,李翼,孙有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中标服务费
2.金额:1.7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隆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隆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91*****27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防汛物资调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安徽省接收捐赠工作站)

地址: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麟路70号

联系方式:135*****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隆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 号百利中心F19层

联系方式:187*****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电话:187*****476

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4分2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11-2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11-28
    0天1小时4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汛物资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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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安徽隆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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