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晋州市2023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的验收公示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晋州市2023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的验收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农〔2022〕172号)文件及《晋州市2023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安排,晋州绿满园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晋州市丰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晋州市优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晋州市汶涛家庭农场、晋州市顺真家庭农场承担实施了晋州市2023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完成后,由河北新悦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晋州绿满园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晋州市丰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晋州市优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晋州市汶涛家庭农场、晋州市顺真家庭农场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内容进行了财务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以上5家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向晋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2023年11月27日,晋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晋州绿满园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晋州市丰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晋州市优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晋州市汶涛家庭农场、晋州市顺真家庭农场各自承担的2023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进行了验收,结论如下:
晋州绿满园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晋州市丰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晋州市优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晋州市汶涛家庭农场、晋州市顺真家庭农场严格按照《晋州市2023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各项建设内容落实到位。
经验收小组实地查看,晋州绿满园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晋州市丰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晋州市优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晋州市汶涛家庭农场、晋州市顺真家庭农场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与《晋州市2023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一致,所提供的票据、所支出的资金和建设内容一致,财务核算及管理完善、规范,票据合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验收结果合格,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现对验收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晋州市农业农村局电话********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蔬菜 能力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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