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镇宁实验学校配套附属施工预中标结果

师范大学镇宁实验学校配套附属施工预中标结果


北京师范大学镇宁实验学校配套附属项目施工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6) 64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委托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 北京师范大学镇宁实验学校配套附属项目施工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844已于 2016年 1月15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坤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73元

中标工期: 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齐晗明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诚信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 ********.12元

中标工期: 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扬民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 ********.70

中标工期: 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高传彪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2月 20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2 月1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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