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202*****004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智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系统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长郡雨外洪塘学校等12所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系统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长郡雨外洪塘学校等12所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部分 | 项 | 1 | *******.34 | 合计金额小写: *******.34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伍万零肆佰伍拾叁元叁角肆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长沙市雨花区教育系统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长郡雨花洪塘学校等12所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总价:人民币*******.34元,大写:贰佰肆拾伍万零肆佰伍拾叁元叁角肆分 人员经费:人民币*******.33元,其他费用:******.01元,其他费用取费率9%。 此金额为三年总金额的平均值,具体实际金额按各学校的补充协议为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9-26 —— 2024-09-25 3.2 履行地点:长郡雨外洪塘学校、长郡雨外第一附属小学、长郡雨外第二附属小学、石燕湖中学、石燕湖小学、新湘小学、新田小学、佳兆小学、金屏小学、梅怡岭小学、长郡雨花外国语学校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履行。本项目服务期三年,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到期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保障中心代表全区下属各二级机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与中标人签订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由各学校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2、结算方法:2.1付款人:由各学校自行支付。2.2付款方式:具体金额根据学校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3按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约定。,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同上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同上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4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同上,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井塘支行(湖南智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0*****01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应认真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接受学校的日常监督与学期考核,以及长沙市雨花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的监督考核,检查评价与管理。 1、各学校面向师生开展至少一次以上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满意率的不记名测评,师生满意率达85%以上。 2、合同履约率达100%。 3、上岗培训率达100%。 4、有责投诉解决率达100%。 5、特殊岗位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6、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纪检、监察并参与考核。 7、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考核细则,每月至少一次以上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具体乙方与各学校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8、乙方须严格按照长沙市雨花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各学校相关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长沙市雨花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依据《雨花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幼儿园)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不定期抽查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如不达标,甲方将在乙方整改相应问题期间暂缓支付物业费,直至整改完毕。如在一个合同周期内,出现三次评定为考核不合格情况或拒绝整改,长沙市雨花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各学校有权给与惩罚措施。由于乙方工作失职、渎职、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委托律师事务所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约定。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若支付行为因财政支付通道的原因引起,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招、投标文件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2023年9月2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在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条款约定前提下,中标人必须与各服务单位分别签订补充协议后再提供服务。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89号英维创新大厦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竹塘西路18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