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放射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放射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B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放射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与轩辕路交口东南角6幢仓库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宿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放射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品牌:万东 规格型号:数字乳腺X射线机DM-2A型 数量:1套 单价:*******.00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玲(组长)、李庆凤、钱咏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二路港丽锦绣江南西区,联系方式:157*****399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宿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西路 78 号
联系方式: 055*****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二路港丽锦绣江南西区
联系方式: 张军 157*****3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张军
电 话: 157*****399
十、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0天0小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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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放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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