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焦化厂南区焦炉煤气脱硫脱氰改造工程-燃烧炉H101及相关控制系统中标公告
太钢焦化厂南区焦炉煤气脱硫脱氰改造工程-燃烧炉H101及相关控制系统中标公告
采购标题:太钢焦化厂南区焦炉煤气脱硫脱氰改造工程-燃烧炉(H101)及相关控制系统 中标公告
综合比价
询价单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
止时间 | 2023-09-30 17: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3-10-09 15:3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燃烧炉(H101)及相关控制系统设备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1 | 套 | 2023-12-15 | 详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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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 太原市胜利街327号 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太钢焦化厂焦炉煤气脱硫脱氰改造工程施工现场,付款方式:现金或电子承兑汇票,付款条件: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出卖人须向买受人提供额度为合同总价(含税)2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至签署功能考核验收证书之日后第28日内一直有效。(1)预付款:预付款为20%,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银行履约保函后,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2)设备到达现场后,经验收合格后,出卖人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票(应付款等额增值税票或全额增值税票),买受人支付出卖人合同总额40%的货款;(3)安装调试款:全部设备安装完毕,经热负荷试车合格,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3)设备功能考核验收合格后,买受人支付出卖人合同总价10%的货款;(4)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 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买受人签发最终验收书之日起算 12 个月。质保金的支付方式为:签发最终验收书之日起算12个月后并在质保期内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买受人30日内无息支付出卖人合同总额10%的质保金。 以上付款节点,出卖人需按买受人的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票后支付。
四、技术条款:
详见技术规格书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附件下载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2、燃烧炉(H101)及相关控制系统设备G.zip | ||
燃烧炉(H101)及相关控制系统公开招标文件(2023.9.25).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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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江苏创冠热能工程有限公司 | 未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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