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能力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能力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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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能力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CKM 磋商 2023032)

一 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 001 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能力提升项目:
中标人:四川衡立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含联合体:四川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棽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坤绅房
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5万元
二 其他:
1 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标的: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能力提升项目。
服务范围:篇幅过长,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篇幅过长,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止。
服务标准:篇幅过长,详见采购文件。
2 评审专家名单:杨俊 傅梅 沙红(采购人代表)
3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 2015 299号)等
文件规定的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4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5 其他补充事宜

三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越西县越城镇果园路
联 系 人:耿先生
电 话:183496829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18780379045
电子邮件: 1815543971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编号: SCKM 磋商 2023032
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能
力提升项目







中国 四川(越西县)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3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1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项目技术 货物 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7
第七章 评审方法..........................................50
第八章 采购合同(模板)..................................59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
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人 )委托,拟对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能力提升项目采用竞争性磋
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KM 磋商 2023032
2.采购项目名称: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人: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资金情况
资金金额:40万元。
三 采购项目简介:
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能力提升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5章)。
四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9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
10 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10.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证
书。
10.3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
10.4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10.5 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上登记备案。
注: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
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等由牵头人负责。
2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
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
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
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六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 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 125号)的要求,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
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
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
标准 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 地点:
7.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23年11月 17日9:00至2023年11月
23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磋商文件地址: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7.3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7.4 获取方式: 网上办理:(1)竞标人网上办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
件中的 报名信息登记表 介绍信(格式) ,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 经办人姓名 经办
人手机号 单位座机及传真号 电子邮箱 包号等)。(2)将已填写的 报名信息登记表 介绍信 (
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
1815543971 qq.com。
注: 报名信息登记表 介绍信 (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
现场办理: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
报名咨询电话:18780379045。
竞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竞标人信息 若因竞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
,对其竞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竞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竞争
性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报名是否成功以邮箱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若发送报名资料后未收到我公司发出的竞
争性磋商文件,请致电18780379045。
八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
达的将被拒绝签到。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 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4
十一 磋商地点: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18349682918
地 址:越西县越城镇果园路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城南支行。
帐款帐号:2320632409100075179
通讯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80379045
电子邮件:1815543971 qq.com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4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4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
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
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
),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本 项 目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成 员 不 得 超 过 4
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等由牵头人负责。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7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
企业
9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
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
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
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与其他供应
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
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
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
(本项目不涉及)
一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
1 参照财库 2022 19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竞标人均
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再扣除),中小企业须提供 中小企业
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声明函 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
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 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声明函 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
动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
额占到联合体竞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
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
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
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投资关系。
7
4 参加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 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11
节能 环保及无线局
域网产品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涉及)
一 节能 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参 照 财 政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 9号)相关
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
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鲜章),否则竞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
七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 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
时调整。
二 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 无线局域
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的,按照第七章 综合评分明细
表 的规则进行加分。
12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 在评审过程中,得分相同的,优先选择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13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 磋商情况 报价情况 磋商结果等在采购与招标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参照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
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采 2020 28号)
四 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磋商(响应)保证金。 相关要
求,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1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16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80379045
17 磋商过程 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80379045
18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后,
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到四川坤迈工程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80379045。
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
1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坤迈工程项
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80379045。
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615000。
20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越西
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对于采购过程由四
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对于采购结果
由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80379045。
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邮编:615000。
注: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供应
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 采购结果的范围。
2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18349682918
地 址:越西县越城镇果园路
22 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将向本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即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备案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 代理服务费收取:
1.
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
竞标报价。
1.2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 2015 29
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6000元整

2 交款方式:代理服务费可以以转账 现金等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城南支行。
9
帐款帐号:2320632409100075179。
24
保证金退还所需资
料(本项与本次采购
项目不存在任何关联
,仅用于方便办理保
证金退还事宜)
本项目参照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采 2020 28号) 四 大
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不再收取磋商(响应)保证金。 相关要求,不收取竞标保
证金。
25 供应商信用融资
参照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 2018 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 成交供应商资金
不足 融资难 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
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
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川财采 2018 123 号 )。
26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 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
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 中国执行信息

开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税务总局
网 站
(http://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查询提交了响应文
件 的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截至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
事人名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前述情形,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
二 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 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
个自然人 同一家庭的人员 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
采购需求 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
应商资格条件 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1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
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 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 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 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
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
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
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
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
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等由牵头人负责。
12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
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
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
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 因供应商自身
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
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 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 违规 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
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
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
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
13
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 磋商文件
10 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
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 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磋商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 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
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
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
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
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不足上述时
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
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开标前一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
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4
12.2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
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
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 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 非
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
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
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
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3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
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资格证明材料和其他响应文件材料分册装订。
15
17.3.1资格证明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7.3.2技术 服务响应材料:
1.磋商函
2.供应商简介
3.服务内容应答表
4.商务应答表
5.实施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6.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7.业绩一览表
8.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9.报价函
10.报价一览表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涉及)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
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
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
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
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 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
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
济合同章 竞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 盖章。(参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
修订) 规范)
16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
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
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
,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
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 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
因。
20.3 报价表。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 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
和标注 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 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
知 需 经 正 式 授 权 的 供 应 商 代 表 签 字 方 为 有 效 。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补充
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 密封 标注和递送
,并注明 修改响应文件 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
证金将按 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 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7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
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
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
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
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 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
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
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
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
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8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
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 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
合同 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
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
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 快递等方式
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
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
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 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
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
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
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
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9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
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
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 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
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
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 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
后,小型 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
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
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
且采购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 履约方式 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
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0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招标代
理机构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
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 民法典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中标(成交)人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财政部关
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号文的要求进行
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进行资金结算。
35.资金支付
详见第五章
八 磋商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 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 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21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
(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 询问 质疑和投诉
37.询问 质疑 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 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
办理(详细规定请在采购与招标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 其 他
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
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
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
调整。
39.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
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
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1.(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22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9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 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10.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证
书。
10.3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
10.4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10.5 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上登记备案。
注: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
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等由牵头人负责。
2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
23
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
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
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24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注: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换证的提供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若为
事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
机构代码证 若为其他组织:提供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若为自然人:提供 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鲜章)
3 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竞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供应商鲜章)
4 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鲜章)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 可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任意1
个月纳税(如为零申报的须提供税务系统网络申报或税务大厅申报零申报报表 免税企业须提供税
务免税备案通知书) 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也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供应商鲜章)
6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 可提供2021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也可提供2021年以来任
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
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也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供应
商鲜章)
7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加
盖供应商鲜章)
8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加盖供应商鲜章)
25
9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加盖供应商鲜章)
10.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加盖投标人鲜章)
11 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承诺函 (加盖供应商鲜章)
12 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加盖供应商鲜章)
13. 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
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监
狱企业证明材料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加盖鲜章)
1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证
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13.3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
鲜章)
13.4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
章)
13.5
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上登记备案。(提供备案截图加盖
鲜章)
特别说明: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公章)。
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26
第五章
项目技术 货物 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能力提升项目。
2. 预算金额:40万元。
3 项目属性:服务。
4 项目标的:越西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能力提升项目。
5. 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结合越西县县属国企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全面梳理全县资源
资产及国有资产,制定国有公司资源资产注入方案,提供资源资产清查 方案设计 勘查 评估
审计等专业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根据越西县国有企业现状,全面清查资源资产 项目,设计合法合规的资源资产注入方

(2)根据资源资产注入方案,由符合资质要求评估机构对新增注入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
报告
(3)根据资源资产注入方案,由符合资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资产注入后对其公司进行审计
并出具审计报告
(4)根据资源资产注入方案,需要出具的其他专业报告。
(5)该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源资产清查,方案设计勘察,评估,审计等
应装订成册送采购人作为验收依据。
四 竞标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并作为评标依据 竞标响应服务内容等于或高于本磋
商文件要求的,都视作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应对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逐项做出响应。
五 报价要求
27
1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
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响应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2 预算控制价金额:40万元,供应商需报出总价,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
制价的报价为无效竞标。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
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
务状况报告 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
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竞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供应商所报价格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人工费 资料费 服
务费 打印费 税费 会务费 专家评审费 专家考察费等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等项目相
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 商务要求
1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止。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4 履约验收
28
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 服务要求 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 商务要求 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 2016 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符合国家 行业标准 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
为必填项。
三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
响应文件原义 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30
第一部分 资格响应文件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 格性响 应 文件
竞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
竞标时间:2023年 月 日
31
格式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授权
XXX( 被 授 权 人 姓 名 职 务 ) 为 我 方 参 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
有关磋商 报价 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 :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2
格式 1-2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2 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的情形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33
格式 1-3
诚信承诺书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法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为:XXXXXXXXXXXXXXXXXX,
采 购 编 号 为 : XXXX
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公司对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自
开标之日起倒推 1 年计算)就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 (否)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 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否)
(三)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否)
(四)不遵守开标 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 评审
现场秩序的 (否)
(五)向采购人 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
源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否)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 成交的,或
者中标 成交后不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否)
(七)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 成交
供应商的竞标 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的 (否)
(八)将中标 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否)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 中止或者终止采
购合同的 (否)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投诉 举报的 (否)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 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否)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 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否)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否)
(十四)工商部门 税务部门 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34
(否)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否)
如本公司对以上任意情形之一的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采购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举报,由采购人调查处理。
35
格式 1-4
供 应 商和 报 价 产 品(如涉及)其他 资 格 资质 性及其
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 要求的格式自拟。
36
格式 1-5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 库 (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 业 人 员 人 , 营 业 收 入 为 万 元 , 资 产 总 额 为 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 业 人 员 人 ,营 业 收 入 为 万 元 ,资 产 总 额 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2 供应商符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37
号)或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3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用于评审价格分时使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 (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39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文件
竞 标 人 名 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
竞标时间:2023 年 月 日
40
格式 2-1
磋商函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包件(若有) 的磋商。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代表我方
(磋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 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甲方提供所需服务。
2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完成项目的
相关服务。
3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磋商有效期为 90
天。
4 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 修改书
及有关补充通知(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

5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 准确的。
6 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41
格式 2-2
承诺函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
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 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
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
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 同一家庭的人员 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
人的行为。
五 如果有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 2015 33 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 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
真实的 有效的 合法的。
七 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
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
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42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3
格式 2-3
服务内容应答表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
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XXX 月XXX 日
44
格式 2-4
商务应答表
采购编号:
序号 内容 竞标应答 说明
1 竞标有效期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2 采购资金支付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3 知识产权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4 报价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5 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和方式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6 服务期限和地点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7 履约验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8 资金结算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9 合同条款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10 其他所有实质性条款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注:1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条款,需具体说明条款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具体内
容和竞标应答的具体内容
2 表格中标明的条款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实质性条款,如没有偏离,可以不
逐一列举,直接在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前的方框内打 。
竞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竞标日期: XXXX。
45
格式2-5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采购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工程类别 备注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 列可增减。
2.业绩描述和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按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对业绩的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46
格式2-6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 技术 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序号 职务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3 技术人员
4
注:在此表后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47
格式 2-7
报价函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 XXXXXX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
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
报价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
财采 2015 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 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
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
X
联系电话:XX
X 传 真
: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8
格式 2-8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
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万
元)
总价
(万
元)
完成时间 备注
注:
1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项目完成后最终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
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2 供应商须详细报出竞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3 各分项报价合计总计应当与 报价函 报价总价相等。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XXX 月XXX 日
49
格式 2-9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格式自拟)
50
格式2-10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曾参与项目情况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 名称 项目规模 服务起 止日 期 执行中或已 完成 担任职务
注: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51
格式2-1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52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
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
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 公正 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
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 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
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 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
53
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和商务要求 磋商办法和标准 采
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 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
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
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
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
行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
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
告。
54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
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
文件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
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
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
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 违纪行为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
磋商内容 磋商意见 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务要求,需
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
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
55
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
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
小写 大写金额和单价 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 说明或者更
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推荐XX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
列。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
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报价最低的 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供应商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
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
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56
宜 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
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
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 供应商响应文件审
查情况 磋商情况 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
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
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
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 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7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 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
家的。
3.综合评分
3.1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 打分。技术 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
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
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
对技术 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
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 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
因素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15
分)
15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价格作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竞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磋商报价) 15% 100。
(共同类评分因
素)
2
2
项目实
施方案
(40分)
4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需求理解与分析 工作实施
步骤 时间计划和完成时限 服务优势 人员
(技术类评分因
素)
58
配置 技术处理实施 重点难点分析 项目风险
及应急管理措施 保密及成果文件档案管理措施
廉洁措施等,方案能充分体现以上内容,能完全匹
配项目需求,保障项目实施的得40分 每有一项内容
缺项扣4分,内容要素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指:
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
存在无关的内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3
3
后续服
务方案
(20分)
2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后续服务内容 后续服务计
划 后续服务措施 后续服务人员安排 响应
时间机制等,方案能充分体现以上内容,能完全匹配
项目需求,保障项目实施的得20分 每有一项内容缺
项扣4分,内容要素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指:内
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
在无关的内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扣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因
素)
4
团队实
力(18分

18
%
1 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得2
分 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高级及以上工
程师职称的加2分,最多得4分。
2 咨询人员:具有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得2分,
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高级及以上工程
师职称的加2分,最多得4分。
3 评估人员:具备1名资产评估师资质持证人员
得2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多得4分。
4 审计人员:具备1名注册会计师得2分,每增加1
名注册会计师加2分,每增加1名中级及以上会计师加
1分,最多得4分。
(共同类评分因
素)
59
5 地质勘察人员:具备地质专业类中级工程师职
称得1分,具备地质专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最
多得2分。
注: 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以上人员不能重复得分。
5
履约能
力(7分) 7%
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类似本项目
业绩的得5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此项最多得7分。
注: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为依据。
(共同类评分因
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
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
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
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 公正 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 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
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 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
违法行为
60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
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
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 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 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
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 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
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
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
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 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61
第八章 采购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四川坤
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 乙方的 响应文件 及 成交通知书 ,甲 乙双方
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
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成交通知书 等均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随机配件 交货期


二 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元 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 材料 制造 包装 运输 安装 调试 检测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
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
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2
三 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 配件等),表面无划伤 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 货 物 必 须 符 合 或 优 于 国 家 ( 行 业 )
标准,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 乙 方 须 在 本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
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 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
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 包换 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
用由甲方负担。
6 对货物技术 质量 包装 安装 调试 验收等进行约定的合同附件,按
合同附件要求履行。
四 交货及验收
1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 交货地点: 。
3 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 内 交 货 到 甲 方 指 定 地 点 , 随 即 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
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
格的检测报告。
4 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 物 在 乙 方 通 知 安 装 调 试 完 毕 后
日 内 初 步 验 收 。 初 步 验 收 合 格 后 , 进 入
试用期 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 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63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
方的竞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竞标文件中按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 次品 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
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 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
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5 货 物 安 装 完 成 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
格。
6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配件 随机工具 用户使用手册 原厂
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 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7 如 货 物 经 乙 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
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 项目履约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 财政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6号文
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
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9 在验收或初验中甲方提出的任何异议或意见,乙方均应进行书面答复,若
在甲方提出异议或意见后 日内乙方不予答复应视为甲方异议或意见成立。
五 付款方式
1 详见采购文件。
2 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
通知 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3 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与乙方
应签署 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
64
六 服务要求
1 成交供应商须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 政策 文件的规定
,本着为政府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 客观 公正地开展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咨
询服务,对所编制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 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对采购人所提出的咨询服务要求应及时核对并负责解释
答复,同时对第三方所提出的质疑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核对后负责解释答复,进一
步完善相关资料。
3 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与本
项目业务有关的数据资料。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收 货 物 的 ,甲 方 应 偿 付 合同 总 价 百 分 之
的违约金
(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 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
付赔偿金给乙方。
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百 分 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
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 (2) 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
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 逾期交货超过
天 , 甲 方 有 权 终 止 合 同 , 乙 方 则 应 按 合 同 总 价 的 百 分 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
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
约 , 乙 方 须 在
65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
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
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
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 争议解决办法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3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在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4 合同中明确版权归属。
九 其他
1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 政府采购管
理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本合同是招标人提供的基本格式,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及成交供应商招标承诺的
原则上协商签订。
66
附 件一 :四川省 财 政 厅 关于推 进 四川省政府采 购 供 应 商信用融 资 工作
的通知 川财采 2018 123号文
67
68
69
70
71
公平 公正 公开 诚实信用
第 72 页
附件二: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
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采 2020 28 号)
公平 公正 公开 诚实信用
第 73 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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