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能审核违规数据专项检查结果的处理通报

关于智能审核违规数据专项检查结果的处理通报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全市智能审核大数据发现我县共有40家定点医疗机构涉嫌存在违规行为,通过数据分析和医疗机构自查反馈及工作人员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发现有38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多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等行为。

二、检查情况

(一)多收费

多收取床位费、护理费、住院诊查费、限诊疗频次的项目、超出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限年龄范围的诊疗项目等费用,涉及34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29元。

(二)重复收费

1.重症监护与分级护理、呼吸机吸痰护理与气管插管护理、分级护理与吸痰护理等费用同时收取,存在重复收费行为,涉及5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05元。

2.普通电针治疗与普通针刺同时收费,存在重复收费行为,涉及6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1111.2元。

3.全身麻醉与特殊方法气管插管术、冠状动脉造影术与局部浸润麻醉、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溶栓术与局部浸润麻醉等费用同时收取,存在重复收费行为,涉及2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6203.5元。

4.全胃肠外营养深静脉输注与静脉输液、甲状腺癌扩大根治术与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同时收费,存在重复收费行为,涉及阜南县第三人民医院一家医疗机构,涉及违规金额1852.65元。

5.红细胞系统血型抗体致新生儿溶血病检测与Rh血型鉴定同时收费,存在重复收费行为,涉及阜南县人民医院一家医疗机构,共涉及违规金额114元。

6.中药熏洗治疗与中药熏药治疗同时收费,存在重复收费行为,共涉及2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5367.5元。

(三)超限定价格标准收费

1.违规收取丁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DV)、血清总铁结合力测定、降钙素原检测、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等医学检验项目费用,超出医疗服务价格目录限定,共涉及5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9123元。

2.违规收取超声计算机图文报告、数字化摄影(CR)、普通CT平扫、四肢多普勒血流图的医学检查项目费用,超出医疗服务价格目录限定,共涉及5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509元。

3.违规收取其他诊疗项目单价超出限定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等行为,涉及7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1259.64元。

(四)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

违规使用如阿莫西林颗粒、地氯雷他定糖浆、化积口服液、小儿青翘颗粒(小儿金翘颗粒)等药品,为限儿童使用药品,涉及6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2226.96元。

(五)超年龄范围收费

1.违规收取限6岁以下儿童加收的静脉输液、肌肉注射、静脉采血等诊疗费用,涉及6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684.6元。

2.违规收取限6岁以下儿童加收的雾化吸入费用,涉及4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5543.1元。

3.违规收取限6岁以下儿童加收的分级护理、一般传染病护理等费用,涉及3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656.9元。

4.违规收取限6岁以下儿童加收的住院诊察费、中药热奄包治疗、穴位贴敷治疗等其他费用,涉及3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1486.5元。

(六)有性别特异性的诊疗项目及药品

违规收取限性别的诊疗项目和药品,涉及6家定点医疗机构,总金额1429.9元。

综上所述,存在问题的38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总金额合计******.79元,涉及医保基金******.79元。

三、处理决定

依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处理:

(一)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对上述38家定点医疗机构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9元不予支付,责令按时、足额将违规费用退回至阜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

(二)缴纳违约金。上述38家定点医疗机构应按时足额缴纳违规费用的30%违约金,共计*****.55元,违约金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存至阜南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三)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上述38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在全县医保系统内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行立改,并于两周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至阜南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


标签: 审核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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